市直各單位,各縣(市、區(qū))財政局,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各供應商,各評審專家:
為貫徹落實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精神,推進對采購人、代理機構、評審專家和供應商的信用評價,提升信用信息在政府采購活動中的共享和運用,現就進一步加強我市政府采購信用評價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明確信用評價對象及內容
政府采購信用評價范圍為我市在廣東政府采購智慧云平臺(以下簡稱“云平臺”)備案的政府采購項目,評價對象包括采購人、代理機構、供應商以及評審專家。信用評價以單個政府采購項目為基礎,在政府采購活動的行為主體之間進行互評。財政部門每季度對符合評價范圍的政府采購項目信用評價情況進行統(tǒng)計,客觀反映評價對象政府采購行為的規(guī)范程度和誠信狀況。
(一)采購人信用評價。
評價指標主要包括業(yè)務能力、評審過程、合同簽訂、合同履約等相關內容。參與評價主體為代理機構、供應商,評價節(jié)點設置在項目評審結束后或履約驗收開始。
(二)代理機構信用評價。
評價指標主要包括采購文件編寫質量、評審活動組織、職業(yè)素質等相關內容。參與評價主體為采購人、評審專家、投標(響應)供應商,評價節(jié)點設置在項目評審結束后開始。
(三)評審專家信用評價。
評價指標主要包括業(yè)務能力、評審紀律、職業(yè)素質等相關內容。參與評價主體為代理機構,評價節(jié)點設置在項目評審結束后開始。
(四)中標(成交)供應商信用評價。
評價指標主要包括合同履約、專業(yè)水平、售后服務等相關內容。參與評價主體為采購人,評價節(jié)點設置在項目合同簽訂(電子賣場采購訂單)完成后開始。
二、強化信用評價結果運用
(一)政府采購信用評價實行百分制,按照綜合評分情況將評價結果分為四個等級,信用評價得分90分(含)以上的為優(yōu)秀,75 分(含)至 90分為良好,60 分(含)至 75 分為一般,60分以下的為差。對于評價結果為一般或差的,將由同級財政部門進行提醒談話或發(fā)出《提醒函》。
(二)財政部門將信用評價結果作為實施政府采購監(jiān)督管理的參考依據,將信用評價結果為一般或差的政府采購當事人及評審專家納入重點監(jiān)督范圍。代理機構的信用評價結果作為采購人選擇代理機構和財政部門監(jiān)督檢查的參考依據,評審專家的信用評價結果作為專家管理的參考依據,供應商的信用評價結果作為采購人書面推薦供應商的參考依據。
(三)代理機構與評審專家的相互信用評價通過云平臺的“誠信管理”模塊開展“一項目一評價”,評價結果的公開及應用以云平臺的規(guī)定為準。
(四)電子賣場供應商信用評價按照《廣東政府采購智慧云平臺電子賣場供應商誠信管理規(guī)則(2022-1版)》、《廣東省政府采購智慧云平臺電子賣場供應商誠信評價細則(2022-1版)》實施執(zhí)行。電子賣場供應商信用管理評價規(guī)則具體詳見云平臺電子賣場規(guī)則中心
( https://gdgpo.czt.gd.gov.cn/gpmall-main-web/basic/gdSystemdocuments),若相關規(guī)則有修訂以云平臺發(fā)布為準。根據云平臺誠信管理評價規(guī)則,電子賣場設立供應商誠信專欄和曝光臺,誠信專欄用于展示電子賣場供應商的誠信分數,曝光臺用于曝光誠信分低于90分的供應商違約行為,向社會公開供應商的誠信評價結果。
三、嚴格落實信用評價工作要求及時間
(一)政府采購信用評價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組成部分,也是落實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優(yōu)化我市政府采購領域營商環(huán)境的重要舉措;既是采購活動各當事人的社會責任,同時也是維護自身權益的科學機制。市直各單位、各代理機構和各中標(成交)供應商務必要高度重視,確保信用評價工作落實到位。
(二)參與評價的各政府采購當事人應當按照評價指標體系及時、客觀、公正、準確做出信用評價,不得惡意評價。各政府采購當事人應當嚴格按照時間節(jié)點要求,積極主動參與評價,將信用評價結果(加蓋公章)按項目屬地于每月結束后5日內發(fā)送同級財政部門。財政部門將對信用評價結果進行匯總并于每季度在云平臺“通知公告”專欄公布。如政府采購當事人出現遲報、漏報等現象,經提醒無效的,財政部門將予以通報;出現惡意評價的,將依照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三)本通知自發(fā)文之日起執(zhí)行。在開展政府采購信用評價工作過程中,如有意見或建議,請及時反饋市財政局(政府采購監(jiān)管科,聯(lián)系電話:0763-3877328,電子郵箱:qyczj_cgk@gdqy.gov.cn)。執(zhí)行中,如上級財政部門出臺統(tǒng)一的政府采購信用評價制度,本通知自動作廢,相關當事人應遵守上級財政部門的規(guī)定貫徹執(zhí)行。
(四)各縣(市、區(qū))財政局可參照市級做法,開展政府采購信用評價工作。
清遠市財政局
2023年11月23日